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现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贪反渎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蔬菜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6、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人大年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的报告,具体时间安排待定。
二、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1、市政府东阳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评议进行总评。
2、对市政府“四边三化”行动专项工作评议进行总评,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1、听取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及债务计划草案的报告,具体时间待定。
四、视察工作安排
1、视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
2、视察法院执行工作,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
3、视察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工作情况,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
4、视察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
根据工作情况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能作必要调整。
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