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光宝带队到我市,就《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座谈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仲军主持座谈会。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2012年修正后,改动内容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有许多实质性的突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我市公、检、法、司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调研沟通,及时调整部署,较好地推动了《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我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关于《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市《刑事诉讼法》的执行工作,认为学习上有加强,理念上有转变,过程上有规范,措施上有改进,效果上有体现。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习培训,端正理念;进一步强化制度措施,提高规范用刑的水平;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在推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供各项保证,促进《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